普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關于對小關嶺路段禁止車輛停放的通告
普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關于對小關嶺路段禁止車輛停放的通告
為加強轄區(qū)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有效遏制機動車駕駛人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從源頭減少交通違法和不文明交通陋習,結合“秩序普安、文明普安、清潔普安”和“雙創(chuàng)”工作要求,推動轄區(qū)道路交通秩序改善,促使駕駛人養(yǎng)成守法駕駛、文明出行的良好風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擬定于2020年3月18起,禁止車輛在小關嶺路段(國道320線公安局路口至碧水源)路段停放,現(xiàn)向社會通告,通告公示期為7天,從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17日止。
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文明駕駛,安全行車,違者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處以罰款5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或將機動車輛拖離該路段,以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文明、暢通,給廣大人民群眾出行創(chuàng)建良好的交通環(huán)境。
普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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