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中央文明辦、公安部聯(lián)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從2010年起至2012年,在全國實施為期3年的“文明交通行動計劃”。
會議要求,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要大力倡導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機動車按序排隊通行、機動車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行人/非機動車各行其道、行人/非機動車過街遵守信號等六大文明交通行為。自覺摒棄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占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等六大交通陋習。堅決抵制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等六大危險駕駛行為。
會議強調(diào),要把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作為提高公民文明素質(zhì)和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舉措,作為群眾性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活動的重點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把活動迅速開展起來。把加強文明禮儀教育擺在首位,貫穿始終,通過生動有效、形式多樣的文明禮儀教育實踐,動員更多群眾廣泛參與到活動中來,引導人們把交通法規(guī)的要求轉(zhuǎn)化為日常行為規(guī)范。按照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要求,從具體事情抓起,從影響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抓起,使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堅持以社會反響和群眾評價檢驗活動成效,不搞形式主義。探索建立長效機制,實現(xiàn)交通文明建設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常態(tài)化。
州委宣傳部、州文明辦、州公安局、州交警支隊等交通安全教育成員單位負責人在黔西南分會場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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