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之間發(fā)生矛盾 五位初中生毆打他人致重傷
亮點黔西南訊 楊某甲、楊某乙、艾某、黃某、羅某均系在校初中學生,同學之間因為瑣事發(fā)生矛盾,五人逐將他人毆打成重傷。因涉嫌故意傷害罪,昨日,被檢方起訴。
經查,2014年3月20日21時許,楊某甲因之前與同學之間為瑣事發(fā)生矛盾,便邀約楊某乙、艾某、黃某、羅某及楊某丙(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等人到望謨三中附近,對剛下晚自習的三中學生黃某興、龍某強、楊某明等人用木棍進行毆打,導致被害人黃某興脾臟破裂、失血性休克。
公訴機關認為,楊某甲、楊某乙、艾某、黃某、羅某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上述五人的刑事責任,據此向望謨縣人民法院對楊某甲等五人提起公訴,望謨縣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頻道推薦
共有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