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屯十項舉措確保校園安全
亮點黔西南訊 近日,為保障學生的安全,對廣大師生的生命和國家、個人財產安全負責,魯屯十項舉措確保校園安全。
一、加強責任人和管理人員的培訓。組織全體教職工、特別是班主任學習安全知識,依據安全應急預案開展演練活動,提高教職工責任意識和防范能力。
二、深入開展安全教育活動。通過舉辦專題講座、開展知識競賽、制作宣傳板報等多種形式,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防范能力。
三、加強師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詢活動,幫助學生解決因多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防止危害師生人身安全事件的發(fā)生。
四、加強門衛(wèi)管理,建立健全值班、巡邏制度。相關人員要堅守崗位,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非本校人員未經允許不準進入校園,防止社會閑雜人員到學校尋釁滋事。
五、加強校舍安全檢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開展校舍安全大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加強消防安全工作。嚴格排查學生宿舍、教室、教職工辦公室、圖書館、微機室等公共生活活動場所的火災隱患,組織教職工、學生學習消防安全教育知識。
七、加強飲食衛(wèi)生管理。對校內食堂、小賣部進行監(jiān)控,保證食品衛(wèi)生安全和飲水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發(fā)生。
八、加強對學生集體活動的管理。對學校組織的大型活動,要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防止群死群傷事件發(fā)生。
九、加強學校周邊環(huán)境綜合治理。積極配合綜治、公安等部門依法清理整頓校園周邊環(huán)境,對校園周邊的道路安全設施和交通秩序進行綜合治理,為學校安全創(chuàng)造良好的外部環(huán)境。
十、加強對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管理。嚴禁學校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以外的各種活動。學校組織學生到校外的大型活動需經教育局批準,活動中應加強組織和指導,確保活動安全,嚴防交通事故等重大傷害事故的發(fā)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