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萬余元輸光報警錢沒要回反被行拘
國慶長假期間,鄧某來興義游玩,與幾人賭博輸錢后,賊喊捉賊,希望通過警察要回賭輸的錢。不想,因參與賭博屬違法行為,最終卻落得個錢沒要回來,而被行政拘留十日的結局。
國慶節(jié)當天,來興義游玩的鄧某受“朋友”邀約一起吃飯,當鄧某與肖某、岑某、班某吃完飯之后,就到興義市坪東街道一酒店進行賭博,手氣不佳的鄧某,當晚將其隨身攜帶的兩萬余元輸個精光。輸得很不服氣的鄧某一拍腦袋想出了一個辦法——報警!通過報案讓民警為他追回輸掉的錢,隨即撥打110報警。坪東派出所民警接警后,按其提供的線索,將肖某、岑某、班某抓獲并通過詢問后才發(fā)現,肖某、岑某、班某是一伙專門邀約人進行賭博的“賭徒”。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派出所對鄧某、肖某、岑某和班某四人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來源:興義市新聞中心 作者:陳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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